见证员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材料检验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别建设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原则上只能委托一家检测机构检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须将变更申请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其产品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由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一年内相应产品品种的质量检验报告;有生产许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上述检验报告和证书可以是复印件但应加盖生产或经销企业的印章。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必须由持有《见证员证书》的见证人员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责任对试样制作及送检全过程进行监护,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证试样送检的真实性,包括在试样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等,见证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员证书找监理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找业主提供可以自己填写,找对应单位签名盖章。

表格示例 

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