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工程建设前期主要法定基建程序文件

甲方办理

由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核发。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第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第12号令《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