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混凝土同条件抗压试件留置送检
混凝土抗压强度是指在外力的作用下,单位面积上能够承受的压力,亦是指抵抗压力破坏的能力。抗压强度在建筑工程中一般分为立方体抗压强度和棱柱体(轴心)抗压强度。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条件养护试住应留燃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2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对比看下旧的GB50204-2002(2011年版)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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