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检验批的划分、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总结

24.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确定。

25、墙体节能

25.1  检验批的划分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面积划分为—个检验批,不足500㎡也为—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定。

25.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26、幕墙节能

26.1  检验批的划分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定。

26.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确定。

27、门窗节能工程

27.1  检验批的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门窗每2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特种门窗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

27.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28、屋面节能工程

28.1  检验批的划分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定。

28.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确定。

29、地面节能工程

29.1  检验批的划分

(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当面积超过200㎡时,每2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29.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30、采暖节能工程

30.1  检验批的划分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30.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3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31.1  检验批的划分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31.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32、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32.1  检验批的划分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

32.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3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33.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GB50411-2019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33.2  最小抽样数量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